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结合财务处《关于做好2022年年终关账和决算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确保学校2022年度采购工作顺利完成,经研究确定,采购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如下:
(1)工程、货物及服务采购(除政采电子集市采购)的项目,请通过“数字校园-采购与合同管理”系统提交采购申请,本年度采购申请受理日期截至11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2)政采电子集市采购(除复印纸采购)项目,请通过OA报采购与合同管理中心申请采购,本年度受理日期截至11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3)复印纸采购项目,请将《政府采购申请表(复印纸专用)》与财务借款单交至采购与合同管理中心申请采购,本年度受理日期截至1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参考采购周期,在上述截止日期前提交采购申请,因未按时提交采购申请导致采购工作无法按期完成致使项目预算无法执行的,由部门及项目负责人负责。
特此通知!
采购与合同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4日